江蘇揚州是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記者2月27日獲悉,揚州市將正式出臺《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5-2016年,揚州市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今年,揚州市將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880輛。同時將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出臺2015年市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制圖 沈江江
揚州市今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880輛
根據(jù)《方案》任務分解表,今年揚州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880輛。其中江都區(qū)政府150輛,邗江區(qū)政府60輛,廣陵區(qū)政府50輛,寶應縣政府60輛,高郵市政府60輛,儀征市政府60輛;市交投集團370輛,市公安局30輛,市城管局10輛,市郵政管理局30輛。江都區(qū)將建成兩條以上公交示范線。市交投集團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主要用于公交車輛更新與新增,市公安局用于公安巡邏車更新與新增,市城管局用于環(huán)衛(wèi)車更新與新增,市郵政管理局用于物流車更新與新增。
今年更新、新增新能源公交車370輛
今年,揚州市將加大新能源汽車重點領域推廣應用力度。采取融資租賃形式,市公交集團2015年更新、新增新能源公交車370輛,其中純電動公交車5%左右。鼓勵通過融資、租賃、合作等多種方式,加大在物流、環(huán)衛(wèi)、機場、公安巡邏、企業(yè)通勤、旅游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規(guī)模。鼓勵在城市物流配送特別是社區(qū)物流配送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城市限制物流車進入的區(qū)域,允許純電動物流車進入。
根據(jù)國家、省要求,鼓勵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使用新能源汽車。2015-2016年,揚州市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將出臺今年市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據(jù)悉,根據(jù)中央財政和省財政補貼標準,結合推廣實際,揚州市將制定并出臺2015年市財政補貼實施細則,各縣(市、區(qū))參照制定并出臺本地區(qū)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同時,揚州市將獎勵新能源汽車產(chǎn)品研發(fā)。揚州市新能源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研發(fā)的新產(chǎn)品進入國家《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每款車型給予10萬-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根據(jù)2014年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消費者在揚州市購買并辦理登記手續(xù)的新能源汽車,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還給予地方配套補貼。
鼓勵社會資本建設運營充電設施
長時間以來,新能源汽車“叫好不叫座”的重要原因就是充換電配套設施不完善。今年,揚州市將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出臺《揚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及加氣設施近期建設規(guī)劃》,為充電配套設施建設提供依據(jù)。繼續(xù)配套建設新能源公交車充電設施;支持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yè)單位自建充電設施。我市還將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領域。
揚州市將鼓勵在現(xiàn)有停車場、路邊停車位、城市零碎土地、有電動汽車使用需求的廠區(qū)、機關院落等公共建設用地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做好充電設施配套供電網(wǎng)建設改造工作,制定并出臺充電設施用電價格和充電服務價格政策。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揚州市一直在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去年8月,金域藍灣小區(qū)完成了最后一個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的測試,揚州在居民小區(qū)首批投放的36個電動汽車充電樁全部安裝到位并完成測試。此前,揚州市提出了在公交車輛首末站附近新建成80個充電樁,目前相關工作都在推進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