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南省新晃縣獅子巖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廳湘水建管[2013]29 號文批準建設,并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以發(fā)改投資[2014]1447 號文下達了投資計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新晃侗族自治縣獅子巖水閘管理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湖南省新晃縣獅子巖水閘除險加固工程施工。
2.2建設地點:湖南省新晃縣。
2.3專業(yè)類別:大型水閘除險加固工程。
2.4 建設規(guī)模:獅子巖水閘樞紐工程閘址位于新晃縣城上游約1km的西塘灣處,是沅水一級支流舞水上的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兼有供水、發(fā)電等綜合效益的大(1)型攔河水閘。水閘距新晃縣城約1.0km,距320國道500m,閘壩頂部有公路橋連通兩岸,對外交通較為便利。獅子巖水閘閘址控制流域集雨面積6717km2,河道干流長258.56km,坡降1.2‰。水閘正常蓄水位314.00m,正常庫容592萬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兼顧供水、發(fā)電等綜合利用的大(1)型水閘工程。工程概算批復總投資約7567萬元。
2.5招標范圍:本次除險加固建設的主體工程和臨時工程施工,其中主體工程主要包括帷幕灌漿、泄洪閘溢流堰堰體改造、泄洪閘閘墩改造、混凝土結構修補、重建消能防沖設施、泄洪閘弧形閘門改造、新建浮箱門、重建啟閉機房、重建重力壩防滲面板、土石壩高噴灌漿、土石壩壩坡改造、灌溉發(fā)電隧洞加固、新建防汛公路、壩上工作橋拆除重建、增加觀測設施等等土建工程和機電金結設備制造(或采購)及安裝工程。具體內(nèi)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圖紙。
2.6計劃工期:600日歷天。
2.7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為1個標。
2.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或水工大壩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施工資質(zhì);且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需在有效期內(nèi))。
3.3根據(jù)湘水辦[2014]54號文規(guī)定,必須是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了信用檔案的企業(yè)。
3.4企業(yè)作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內(nèi)(指2009年8月~至今)必須成功完成過1個建設規(guī)模1000萬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庫、水閘、泵站或水電站大壩等樞紐工程施工業(yè)績(具體技術條件和業(yè)績認定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同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 5擬任項目負責人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廳湘水辦[2014]54號文件有關建造師規(guī)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無在建項目。
3.6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3.7擬任專職安全員應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或核發(fā)的C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和崗位資格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3.8按湘水辦【2014】54號文規(guī)定,未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其資質(zhì)、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在評標時不予認定。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有意參加的投標人從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9日18:00時止(北京時間)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招標文件下載專區(qū)進行網(wǎng)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
4.2 投標人須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按交易指南專區(qū)企業(yè)注冊操作說明進行注冊并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后才能下載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聯(lián)系:0731-85483335)。
4.3投標人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1)進入湖南省水利廳網(wǎng)頁 http://www.hnwr.gov.cn/ 后點擊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2) http://61.187.56.50/ ;(3) http://ztb.hnwr.gov.cn/ 。
4.4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30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更多采購、招標信息請進入必聯(lián)網(wǎng)
5、投標人的限定
5.1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開標會,并在開標記錄上簽字,否則其投標無效。
5.2投標人的擬任項目負責人不能有在建項目。
6、投標文件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評標辦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
8、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本項目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現(xiàn)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10、聯(lián)系方式
投標人如需進一步獲取相關的招標信息可與下列單位聯(lián)系咨詢:
(1)招 標 人:新晃侗族自治縣獅子巖水閘管理所
地 址:新晃鎮(zhèn)中山路13號
聯(lián) 系 人:吳先生
電 話:0745-6221139、18974534444
(2)招標代理: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勞動西路(湖南省水電設計院內(nèi))
郵政編碼:410007
聯(lián) 系 人:許正舉、汪琛、譚昭君、朱虹
電 話:0731-85607743、85607775
傳 真:0731-85607743
本招標項目湖南省新晃縣獅子巖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廳湘水建管[2013]29 號文批準建設,并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以發(fā)改投資[2014]1447 號文下達了投資計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新晃侗族自治縣獅子巖水閘管理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湖南省新晃縣獅子巖水閘除險加固工程施工。
2.2建設地點:湖南省新晃縣。
2.3專業(yè)類別:大型水閘除險加固工程。
2.4 建設規(guī)模:獅子巖水閘樞紐工程閘址位于新晃縣城上游約1km的西塘灣處,是沅水一級支流舞水上的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兼有供水、發(fā)電等綜合效益的大(1)型攔河水閘。水閘距新晃縣城約1.0km,距320國道500m,閘壩頂部有公路橋連通兩岸,對外交通較為便利。獅子巖水閘閘址控制流域集雨面積6717km2,河道干流長258.56km,坡降1.2‰。水閘正常蓄水位314.00m,正常庫容592萬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兼顧供水、發(fā)電等綜合利用的大(1)型水閘工程。工程概算批復總投資約7567萬元。
2.5招標范圍:本次除險加固建設的主體工程和臨時工程施工,其中主體工程主要包括帷幕灌漿、泄洪閘溢流堰堰體改造、泄洪閘閘墩改造、混凝土結構修補、重建消能防沖設施、泄洪閘弧形閘門改造、新建浮箱門、重建啟閉機房、重建重力壩防滲面板、土石壩高噴灌漿、土石壩壩坡改造、灌溉發(fā)電隧洞加固、新建防汛公路、壩上工作橋拆除重建、增加觀測設施等等土建工程和機電金結設備制造(或采購)及安裝工程。具體內(nèi)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圖紙。
2.6計劃工期:600日歷天。
2.7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為1個標。
2.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或水工大壩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施工資質(zhì);且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需在有效期內(nèi))。
3.3根據(jù)湘水辦[2014]54號文規(guī)定,必須是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了信用檔案的企業(yè)。
3.4企業(yè)作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內(nèi)(指2009年8月~至今)必須成功完成過1個建設規(guī)模1000萬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庫、水閘、泵站或水電站大壩等樞紐工程施工業(yè)績(具體技術條件和業(yè)績認定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同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 5擬任項目負責人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廳湘水辦[2014]54號文件有關建造師規(guī)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無在建項目。
3.6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3.7擬任專職安全員應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或核發(fā)的C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和崗位資格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3.8按湘水辦【2014】54號文規(guī)定,未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其資質(zhì)、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在評標時不予認定。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有意參加的投標人從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9日18:00時止(北京時間)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招標文件下載專區(qū)進行網(wǎng)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
4.2 投標人須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按交易指南專區(qū)企業(yè)注冊操作說明進行注冊并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后才能下載招標文件(如有問題請聯(lián)系:0731-85483335)。
4.3投標人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1)進入湖南省水利廳網(wǎng)頁 http://www.hnwr.gov.cn/ 后點擊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2) http://61.187.56.50/ ;(3) http://ztb.hnwr.gov.cn/ 。
4.4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30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更多采購、招標信息請進入必聯(lián)網(wǎng)
5、投標人的限定
5.1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開標會,并在開標記錄上簽字,否則其投標無效。
5.2投標人的擬任項目負責人不能有在建項目。
6、投標文件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評標辦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
8、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本項目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現(xiàn)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10、聯(lián)系方式
投標人如需進一步獲取相關的招標信息可與下列單位聯(lián)系咨詢:
(1)招 標 人:新晃侗族自治縣獅子巖水閘管理所
地 址:新晃鎮(zhèn)中山路13號
聯(lián) 系 人:吳先生
電 話:0745-6221139、18974534444
(2)招標代理:湖南洞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勞動西路(湖南省水電設計院內(nèi))
郵政編碼:410007
聯(lián) 系 人:許正舉、汪琛、譚昭君、朱虹
電 話:0731-85607743、85607775
傳 真:0731-85607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