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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13日,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表示,近年來,因為熱計量表質量差或銷售熱計量產品廠家的售后服務不到位,導致一些住戶家中的暖氣不熱,產生供熱糾紛,因此他們才對供熱計量產品的使用做出要求。
亞心網訊(首席記者 胡大敏 實習生 劉曉靜) 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下發(fā)通知,要求“公司供熱區(qū)域內的新建小區(qū)或節(jié)能改造小區(qū)的熱計量用戶必使用公司指定的供熱計量表”。該通知引發(fā)供熱區(qū)域的施工單位及熱表經銷商不滿,質疑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涉嫌壟斷經營、強買強賣。
5月13日,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表示,近年來,因為熱計量表質量差或銷售熱計量產品廠家的售后服務不到位,導致一些住戶家中的暖氣不熱,產生供熱糾紛,因此他們才對供熱計量產品的使用做出要求。
小區(qū)安裝熱表被指定
即將完工的烏魯木齊市十七戶的“盧卡諾瑞士風情小鎮(zhèn)”項目被納入首府按熱計量收費范圍,該項目共10棟樓,需安裝490多個供熱計量表。
該小區(qū)施工單位之一的湖南省衡陽市長江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負責人胡杰說,之前他們已談好供熱計量表經銷商,“但前幾天,烏魯木齊新??萍加邢挢熑喂荆ê喎Q新睿公司)的工作人員拿著一份通知找我們,說必須購買他們公司提供的供熱計量表,否則小區(qū)供熱會受影響。”胡杰說,他發(fā)現(xiàn),這份通知是由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下發(fā)的,明確要求其供熱片區(qū)的熱計量用戶必須購買新睿公司的產品。“我打聽后得知,他們提供的供熱產品比我們自己談的產品貴1倍多。”他們需要裝225個供熱計量表,“如果要購買新睿公司的供熱計量表,需要多花30多萬元”。
該小區(qū)另一家施工單位江蘇省吳江興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負責人蔡叢榮說,他們也面臨與胡杰同樣的遭遇。“前面我們談好的經銷商報價是一個500多元,比新睿公司的便宜1000多塊。”蔡叢榮說,他們要安裝269個熱表,如果使用新睿公司的產品,需要多花20多萬元。
截至目前,首府供熱面積為1.3億平方米,但真正納入計量收費的面積只有900多萬平方米,不足供熱面積的十分之一。
對此,首府一些供熱計量表經銷商也表示不滿。“我一個多月前就與胡杰談好了,已準備簽合同了,沒想到出來這么樁事。”供熱計量表經銷商柴進科說。
施工方和經銷商均表示,國家住建部和烏魯木齊建委對于使用哪種計量表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施工方認為,自己聯(lián)系的經銷商是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yè),且產品合格。而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強制要求他們購買下屬公司產品的做法是強買強賣行為,涉嫌壟斷經營。
指定產品售后服務有保障
記者在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去年8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供熱計量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看到,新建建筑并網和既有建筑節(jié)能改造應在相關協(xié)議中明確,必須由該公司負責熱計量表的選型和購置,購置費用納入開發(fā)商房屋建造成本和房屋節(jié)能改造成本;在該公司供熱區(qū)域內的熱計量用戶,必須采用新睿公司提供的熱計量產品。如熱計量用戶拒絕選用公司指定用表,各責任單位不得與用戶簽訂供熱計量協(xié)議。
同時通知注明,新睿公司是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與美國一家公司共同組建的合資公司,生產、銷售各種熱計量產品。熱計量用戶必須根據其熱計量面積向新睿公司采購對應數量的熱計量產品。
昨日,記者與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工作人員稱,負責此事的總工程師何宏聲出差在外,不方便接受采訪。同時表示,公司對事情早有回應。5月11日,何宏聲在接受電臺采訪時曾解釋說:國家住建部2008年下發(fā)通知,要求新建建筑在設計階段配備熱計量表,否則不予驗收。在試推行階段,不少開發(fā)商為驗收過關,自行采購價格便宜的熱計量表,出現(xiàn)售后服務跟不上,供熱部門無法對接,最終導致大量小區(qū)內的熱計量表成擺設。“熱表在實際使用中損壞率比較高,維護量比較大”。熱計量表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需要數據遠傳、抄表計算、分攤,“除了表以外還有很多的設備需要后續(xù)服務”,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指定用戶購買產品后承諾做終身售后服務。
“不允許指定產品”
2004年,首府進行供熱分戶計量收費試點,截至目前,首府供熱面積為1.3億平方米,但真正納入計量收費的面積只有900多萬平方米,不足供熱面積的十分之一。
記者從首府一些熱力公司或房產公司了解到,目前他們選定熱計量表時并沒有要求施工方到指定單位購買。
對于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的行為,烏魯木齊市建委燃氣熱力處相關人員說,國家出臺文件規(guī)定,要求熱力公司全程參與所在供熱區(qū)域小區(qū)熱計量表的購置工作,“但政府出臺的文件并沒有規(guī)定必須購買哪一家,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的做法是不被允許的”。
烏魯木齊市發(fā)改委價格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的做法雖然事出有因,但其行為不符合相關要求。對于是否屬于強買強賣或涉嫌壟斷經營,該負責人表示不好確定,“出現(xiàn)這種情況,建議舉報人向烏魯木齊市價格監(jiān)督部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