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民營企業(yè)而言:
1、明確定位:民營企業(yè)應是PPP項目的投資者,項目的主要股東,項目穩(wěn)定經(jīng)營利潤的受益人,一定時期的項目用益物權人。
2、與政府協(xié)調合作目標:PPP項目投資收益最終是由消費者承擔或由消費者和政府共同承擔的。無論是消費者還是政府,都屬于社會的組成部分,都是政府關注的項目社會成本的組成部分。民營企業(yè)應明確,由于其自身天然的逐利性,始終希望投資收益越大越好,而公共部門希望社會成本越低越好,民營企業(yè)的項目收益的增加勢必意味著政府關注的項目社會成本的同時上升。因此,民營企業(yè)必須在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與政府做好合作目的溝通與協(xié)調,平衡好商業(yè)利益和公共社會利益。
3、與政府共同承擔風險:在原有情況下,政府擁有和運營基礎設施所承擔的風險成本是相當大的,而通過PPP項目將其中一些風險轉移給能以較低成本進行管理的民營企業(yè),因此民營企業(yè)項目中承擔著與其利益正相關的風險量。
(二)共筑權責、明晰風險、強化契約關系。PPP項目建設過程中,政商之間權利義務清晰的劃分是成功的關鍵。在我們對以往一些PPP項目失敗的原因進行剖析,導致PPP項目最終失敗的要素為:政府信用風險、市場收益不足、市場需求變化、政府決策失誤、政府決策冗長、法律變更。在調研的案例中,政府信用風險高居首位,主要是政府在后期不履行后者拒絕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從而給PPP項目中的政商伙伴關系帶來的直接與間接的傷害。
因此,PPP項目中的政商合作應當按照,財政部公布的“PPP項目合同指南”規(guī)定,公私雙方應當在PPP項目合同中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政府方和項目公司之間合理權責邊界,以構建良好的政商合作伙伴關系。
就權利義務而言:一方面,政府應享有準入管理權、經(jīng)營授權、回收特許權等權利。同時應當履行:確保準入制度操作流程透明、信息公開、滿足充分競爭的要求;建立有反饋異議機制,對異議在規(guī)定期間內予以答復;確保私營部門在特許期內專有性的權利并保持有效;對特許權因公共利益被收回對私營部門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
另一方面,民營企業(yè)應享有投資收益權、資本退出權以及部分項目控制權的同時,應認真履行保證提供資質信息真實;負擔擅自處分特許權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等義務。
就風險而言,政府應當承擔的風險為:一般土地獲取風險、項目審批風險、政治不可抗力風險(包含非因政府方面原因且不在政府方控制下的征收征用和法律變更等)通??捎烧匠袚?。此外,為項目的實施政府做好長期的財政規(guī)劃,強化跨年度的財政約束力,保障相關項目財政補貼的持續(xù)性。
此外,民營企業(yè)應承擔如期完成項目融資風險、項目設計、建設和運營維護風險(包含完工風險、供應風險、技術風險、運營風險、項目未達標風險)。此外,獲得項目相關保險由項目公司承擔,自然不可抗力則由雙方承擔。
政商雙方應秉承誠實信用,契約自治的法律原則,理清并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的“責權利益邊界”,使PPP項目中的政商權利義務關系保持長期穩(wěn)定。
(三)加強制度供給、規(guī)范政商行為。在調研中,普遍反映PPP模式既要避免政府把社會資本當成接棒融資的“冤大頭”,也要避免新一輪資本尋租的再分配“盛宴”。這就需要以制度供給為路徑,切實規(guī)范PPP項目中的政商關系,具體思路為:
1、規(guī)范特許授權制度。特許權授是PPP項目構建政商伙伴關系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權利本身的源泉是政府的授予,政府在授權同時承擔相應的選定責任。規(guī)范政府在PPP項目中的特許權行為,對建立健康的政商關系有關鍵意義。應加大制度供給,建立特許權授予的程序制度、強制性招投標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聽證制度等等。這些制度能保證特許權的行使過程中兼顧公共利益和私人投資者的利益,實現(xiàn)利益的平衡。
2、建立第三方居間平臺。政府與企業(yè)在推進PPP項目建設中,非常需要專業(yè)機構的支持。一方面專業(yè)機構在“政”“商”之中,扮演著居間者的角色,參與制定規(guī)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的交易流程,對項目提供技術支持。將PPP項目預算投入之類的重大問題,由第三方中介平臺與社會資本進行對接,能夠是項目運行更加科學化、合理化,并能夠有效地擠壓尋租空間。
3.構建項目監(jiān)督機制。政府往往既是相關政策的制定者,又作為PPP項目建設與運營的監(jiān)管者,集兩種身份于一身,容易引發(fā)監(jiān)管的公正性質疑。因此,建立專門的PPP管制體系,提升管制能力,形成高效的管制體系,讓PPP項目中的政商關系在陽光下運行。
值得指出,PPP項目是一個動態(tài)的開展過程。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關系雖然在合同中已經(jīng)得以明確,但是隨著項目的開展,有可能出現(xiàn)一些突發(fā)狀況。這種情況下,各利益相關者之間就必須通過良好的溝通,來解決處理這些問題,以防一方利益受到嚴重侵害。通過建立專門的PPP管制體系,協(xié)調常設管制機構與PPP具體的、多樣化的管制內容的矛盾。這個機構保持相對獨立,通過公正、透明的程序對公共項目建設的全部過程依照法律和特許合同進行管制。監(jiān)管重點是義務履行、收益與風險分配。在私人投資者方面,是保障履行有關協(xié)議,監(jiān)督其提供符合標準的服務,并使其獲得成本補償及合理收益;在公共部門方面,是保障使用者獲得普遍服務,取得預期的社會效益。









